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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案应具备哪些条件

2018-12-07郑州刑事辩护律师

刑警每天都有可能会面对各种各样的案件,有些案件是关于钱财,有些案件是关于性命。对于受害者来说,自己去了警察局报案,肯定是希望警方能够尽快的破案,追回自己的损失。那么,破案应具备哪些条件听听大律师网小编的说法。

破案要具备哪些条件

1、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;

2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;

3、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对于符合破案条件的案件,办案部门应当制作《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》并制作《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》。

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

经过侦查,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案件:

1、没有犯罪事实;

2、情节显著轻微,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
3、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
4、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
5、犯罪嫌疑人死亡的;

6、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对于需要撤销的案件,办案部门应当制作《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》同时制作《撤销案件通知书》。

强制措施的时间

1、拘传,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,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。

2、取保候审,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。

3、监视居住,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。

4、拘留,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,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,并通知其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。拘留后认为需要逮捕的,应当在拘留后在三日内,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,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月。对于流窜作案,多次作案,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,提请审查批准可以延长至30日。

5、逮捕,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,必须出示逮捕证。逮捕后在24小时以内必须进行讯问并通知其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,案情复杂,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,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,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,可以延长二个月。

延长期限届满,仍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,可以再延长二个月。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,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。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,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。

破案要具备哪些条件发生了案件之后去警察局报案,并不是能够马上就破案,有些案件十几年都没有破,为此提醒大家对于警方破案要能够有足够的耐心。如果你对警察的破案结果不太满意,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大律师网咨询系统直接询问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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